东台强化责任意识 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高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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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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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农机部门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有指导乡镇农机部门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宣传补贴政策和对乡镇的业务培训。市农委多次组织各乡镇学习交流,提升乡镇农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听取合理化意见;对乡镇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指导,提高乡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效率。市农委维护信息管理系统,反馈供货单位信息;利用网络等平台宣传补贴政策和公开信息,及时公布购机者清册、补贴资金使用进度等情况。
盐城市农委加强对供货单位、购机者和乡镇农机部门的监管。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对补贴机具购买及在位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加强对供货单位检查,特别要检查其销售台账,核实补贴机具销售的真实性。结合监理登记上牌、年度检审和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工作,加强重点补贴机具的监管服务,探索补贴机具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公布农机补贴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并将相关举报投诉处理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重大,要将严格管理做成长效机制,维护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平公正,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