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迈向深水区

来源: 时间:2014-12-05 点击数:

    日前,兴化市出台了《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对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提出要求,明确扶持政策,规定明年底前完成综合改革工作任务。
    今年8月,兴化供销社被省供销社列为全省13家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供销社的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倾力支持。《实施意见》提出,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以密切与农民组织联系和利益联系为核心,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适应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即: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作用,形成城乡贯通的综合服务新体系。突出“两个重点”,即:突破现有组织架构,打造基层社全新组织体系;突破现有服务范围和工作格局,打造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新体系。搭建“三个平台”,即:搭建生产合作服务平台、流通合作服务平台、信用合作服务平台。明确“四个坚持”,即:坚持行政助推、市场化运作;坚持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收;坚持民办民有民管民享、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开放办社、实现可持续发展。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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