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新农合让老百姓“家门口”看病

来源: 时间:2014-12-10 点击数:

    “家门口做手术报销85%,花费不多还方便。”日前,在赣榆区海头镇中心卫生院的病房区,笔者见到正在术后恢复的梁沙村村民梁作柏老人。提起选择在家门口做手术的原因时,梁作柏老人扳着手指算了一笔小账,“我这次做手术花了2000多元,每天术后康复费用不到100元,按照新农合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标准,我在家门口的乡镇卫生院住院和手术将享受85%的报销比例。”
    小病敢吃药、大病敢住院,老百姓用药负担切实减轻,就医环境明显改善,不再为看病就医担心了,这就是新医改给群众就医带来的显著变化。从2010年2月份,作为省首批37个试点县(区)之一,赣榆在全区25家乡镇卫生院率先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在此基础上,将基本药物制度延伸至村卫生室,并于今年1月在区人民医院、中医院正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每年可为群众减轻用药负担5000多万元,群众用药负担明显减轻。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0.3g每支0.61元、复方氨酚烷胺胶囊0.25g每盒1.24元、阿莫西林胶囊0.125g×50粒每盒3元……”这是海头中心卫生院大屏幕上的价格公示。据了解,在实施基本药物之前,同等规格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每支6.31元,复方氨酚烷胺胶囊每盒2.9元,阿莫西林胶囊每盒7.2元。家住海头镇海后村的李孝翠老人切实感受到了“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村卫生室带来的好处,那就是看病越来越便宜。“以前感冒发烧输液一次需要40多元,现在20多元就差不多了,便宜了一半,新农合再报销45%,个人实际才付十几元钱。”李孝翠说,人老岁数大,头痛感冒是常有的事,并患有高血压,家里常年备着药,所以对药价等医疗费用的变动甚是敏感。
    “新农合政策真是好,现在得个大病也不怕花钱了!”家住厉庄镇山涧村的李先生谈及新农合,热泪盈眶,连连称赞。去年,他儿子因患淋巴瘤先后4次住院治疗,累计花费23.14万元,这对普通农村家庭而言,显然不是一笔小数目。所幸,得益于新农合保障政策,大大减轻了李先生的医疗费用负担,通过新农合报销了13.26万元,大病医疗救助3万元,大病保险又给报销4.63万元,自己仅负担了2.25万元,报销比例高达90%。
    与此同时,实施新医改以来,赣榆区坚持规划引领发展,强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累计投入6000多万元,全面改善25家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新建病房楼、防保楼等业务楼17幢;配备彩超、DR、生化分析仪等基本医疗设备164台(件),并以中心卫生院为重点,在离城区偏远的卫生院配置了CT,许多在大医院才能看到的医疗设备已经配备到老百姓的“家门口”。
    区卫生局副局长吴德林告诉笔者,新医改5年,赣榆区新农合筹资标准由100元增加到了400元,报销比例与报销范围也不断提高。目前,区级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镇级住院报销比例到达85%,镇、村两级门诊报销比例均为45%,群众的受益幅度进一步加大。并从去年7月起实施大病保险政策,对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的重大疾病进行“二次报销”。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区87.9万参合农民受益达到350万人次,报销医药费用2.9亿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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