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
今年以来,姜堰区着力在实行补偿与救助同步结算、提高重大疾病和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一是实行补偿与救助同步结算,提高贫困人群的保障水平。姜堰区自2009年起建立了新农合补偿与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实现了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无缝衔接,对全区农村低保、五保、孤儿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贫困人群在进行新农合补偿的同时进行医疗救助,实现新农合补偿与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全区有4736人实行了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同步结算,享受医疗救助资金计771.26万元;贫困人口住院率达24.11%,超过普通人群住院率15.14个百分点;农村低保、五保、孤儿和重点优抚对象等救助对象在卫生院住院的实际补偿比达到85.78%,高于普通人群20.12个百分点,贫困人群因病住不起医院的现象得到了缓解。
二是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重病患者医药费负担。姜堰区出台了《姜堰区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将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妇女两癌、胃癌、肺癌、食管癌等21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实施范围,并提高重大疾病的补偿比例。今年共实施重大疾病补偿3607人次,核拨重大疾病即时结报补偿金2748.22万元,实际补偿比达70%,超过普通疾病即时结报实际补偿比20.56个百分点。
三是关注弱势群体,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的补偿比例。由于精神障碍患者需要常年服药治疗,且多数处在困难家庭,针对新农合对此类患者补偿政策的不足,姜堰区出台了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和提高精神障碍患者门诊补偿比例和年封顶额的政策,有效减轻了这些弱势群体的医疗负担。今年以来,已有6789人次进行门诊治疗,发放新农合补偿金49.78万元,精神障碍患者门诊补偿比例超过普通人群15个百分点,年补偿金封顶额是普通人员的双倍;161人次住院免费治疗,新农合承担住院费用127.07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