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荣获江苏省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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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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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命名表彰“江苏省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先进县(市、区)”,我市金湖县榜上有名,成为全省首批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先进县,也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该县紧紧围绕“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目标要求,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2013年,全县125个涉农村(居)实现村集体资产性经营收入4520万元,村均36万元,同比增长18.3%,村集体净资产达3.01亿元,村均240万元。全县所有村(居)均拥有了300平米以上的活动阵地,基本达到“七室两超市一广场”配置要求;农村“新三通”(行政村通光缆,自然村通宽带、通有线电视)覆盖面积100%,村级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思想素质和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双强”型比例已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