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阜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把推行畜禽生态健康养殖建设作为今后三年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十项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大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努力打造区域生态优美环境。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阜宁县制定了《阜宁县生猪(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程》,确定了六种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在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对全县范围内现有规模畜禽养殖场(户)分步实施,全面专项治理工作,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到2016年底,全县规模场生态健康养殖标准化率达80%以上。
二、强化领导,营造氛围。阜宁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农村的副书记为组长,牵头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层层明确目标任务,按“关堵治”的原则,突出重点整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了长效监管机制。阜宁县环保局、林牧渔业局等部门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的重要意义、畜禽养殖环保先进典型,出动宣传车60余车次,在全县各主要道路悬挂横幅200余条,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理氛围。
三、全面摸底,分期整治。全县按“拟订整治方案,全面调查摸底,分期扎实整治,严格检查验收”四阶段展开工作。对全县范围内畜禽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各镇区按专项污染治理情况调查表详实填报、备案;积极推动畜禽养殖场(户)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方式,三年内完成畜禽废渣储存设施和场所配套建设改造。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治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检查结果将作为各镇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行动不力、治理不显著的镇区不得评为“综合先进集体”。
四、强力监管,严格查处。阜宁县环保局、林牧渔业局等部门严格执行规范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同时具备营业执照、环评批复、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严肃查处私搭乱建,对新建规模养殖户,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对不符合补办条件的,予以关闭。同时,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的环境日常监管,严禁其私自向场外河流、水体排放污染物,对现有直排口全面予以查封,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畜禽废弃物或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向水体超标排放,倾倒畜禽废弃物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