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来源: 时间:2015-01-04 点击数:

    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新型旅游业态,是以“三农”资源为主要载体的特色旅游,是一种以旅富农、以农促旅、农旅互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的有效形式。它以乡村文化、自然景观、清新空气、绿色菜肴、农业生产为主要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主要目标市场,通过满足旅游者回归自然、休闲康健和体验农村发展成果等需求而获取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种旅游方式。乡村旅游作为旅游经济新增长点,体现了旅游业转型升级的竞争优势,具有资源潜力大、市场覆盖面广、关联产业链长、受益群体多、消费需求旺、综合带动性强等特点。乡村旅游特色各异、业态丰富,主要包含田园农庄、乡村俱乐部、乡村度假区、乡村酒店、农家乐、休闲农庄、采摘篱园等。我市乡村旅游起始于2005年左右,2010年之后进入相对快速发展期,主要以溱湖旅游景区、千垛景区为中心,在周边区域发展休闲农庄、农家乐等。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市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近期市政府办、旅游局和农委联合组成调研组,对此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对今后如何推进泰州市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作了初步思考。
    一、泰州市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近年来,全市各地大力推进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发展,利用农村、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打造各类休闲观光农业园和乡村旅游点。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有各类休闲农业经营主体530个,其中农业观光采摘园60个,休闲农庄86个,现代农业示范园90个,农业主体公园15个,农家乐272个,民俗村7个;规模以上的休闲农业园区(乡村旅游点)经营主体148个,占地面积16.9万亩,总投入33.06亿元。目前,全市共创成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5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3个,江苏最美乡村4个,江苏最具魅力休闲乡村8个,省星级乡村旅游点36个,四星级休闲农业园区(企业)4家。总的来说,全市乡村旅游呈现四个特点。
    1.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各地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乡镇、村发展乡村旅游,不断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各乡村旅游点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厕所、道路、指引标识等旅游功能设施逐步完善。近年来,为适应乡村游、自驾游快速发展的形势,市旅游局牵头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市区旅游交通道路标识系统,在新建的标识系统中,全市各主要乡村旅游点都纳入其中。兴化、姜堰也从本地实际出发,对本市旅游交通道路标识系统进行了完善。通过完善旅游交通道路标识系统,不仅为游客来泰旅游提供了全面周到的指引,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城市的旅游氛围。
    2.特色发展初步显现。以沈马线溱湖周边、兴化西北部千垛周边、黄桥祁巷周边、泰兴长江沿线为重点的4个乡村旅游集聚区初步形成。沈马线溱湖周边,以秋雪湖生态景区、田园牧歌景区、溱湖农业生态园、溱湖绿洲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点,主要利用生态环境、里下河湿地高效农业等特点打造乡村旅游产品。兴化西北部千垛周边,以千垛景区、李中水上森林公园、泓膏生态园、桃花岛生态园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点,主要与当地特有的水网地形地貌及水产资源紧密结合,积极推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黄桥祁巷周边,以祁巷村(小南湖生态园)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点,主要利用高效农业、开办农家乐等旅游项目,以乡村旅游推进三农发展。泰兴长江沿线周边,以泰兴森萱农庄、宫殿度假村等为代表的乡村旅游点,主要利用长江资源、民间资本,发展特种养殖业、种植业、旅游休闲度假等。近年来,我市乡村旅游点在普遍具备餐饮、住宿、垂钓、采摘、观光等基本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发具有体验性、参与性强的旅游项目,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涌现出如田园牧歌景区的斗鸡、赛狗、宠物,小南湖生态园的卡丁车、真人CS、骑马,溱湖绿洲的骑马、射箭、篝火活动,桃花岛生态园的温泉、烧烤等一批特色项目。海陵麒麟湾生态园、靖江西来植物科技园建设了农耕馆,田园牧歌景区建设了畜牧文化馆,兴化泓膏生态园建设了河蟹展览馆等,增强了乡村旅游点的文化、科普功能。
    3.服务质量逐步提升。近年来,各地旅游、农业部门重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陆续开展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点创建、省星级乡村旅游景区(点)创建、省级自驾游基地创建、乡村旅游节庆、从业人员培训等活动,有力促进了乡村旅游景区(点)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秋雪湖生态景区、李中水上森林公园通过创建4A级景区提升乡村旅游档次;江苏畜牧科技园(田园牧歌景区)、小南湖生态园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管理园区旅游项目;兴化市旅游局集中力量,宣传推介千垛景区,市场开拓成效明显。
    4.富民惠民效果明显。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不仅使农村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也使农民成为最直接的获益者,已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而且也使农民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各地乡村旅游项目,通过整合利用乡村土地、房屋、产业等方面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点,有效吸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让农民离土不离乡,有尊严地创造财富,过上幸福生活。泰兴祁巷村小南湖生态园今年国庆七天共接待游客15万人次,营业总收入超150万元,每天自驾车约1500辆。2013年,祁巷村发展乡村旅游带动近600名村民就业,人均净增收达1万多元,净利润超过200万元。2013年,全市各类乡村旅游点共接待游客1062.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3%,占全市游客接待总量的64.6%,实现总收入34亿元,比上年增长26%,占全市旅游总收入的17.8%,其中,门票收入3.4亿元,餐饮及其它收入15.4亿元,农产品加工及销售收入15.2亿元,吸纳从业人员2.8万人,其中农民2.2万人,带动周边农户24.5万户。
    二、泰州市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乡村旅游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乡村旅游发达的地区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科学规划,布局不够合理。虽然我市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纳入“十二五”旅游专项规划的重点任务,但由于乡村旅游发展起步较晚,各市(区)都没有编制专项的乡村旅游规划,全市的乡村旅游规划正在调研阶段。由于我市乡村旅游尚处于起步阶段,各类投资主体普遍缺少乡村旅游开发建设的经验与能力,乡村旅游项目多呈小而散的状态,缺乏科学规划,布局不尽合理。目前,不少乡村旅游点都是通过流转土地,由农业项目、园林绿化项目等转型而来,与城市总体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不相衔接。
    2.产品趋于雷同,精品项目不多。部分乡村游产品开发深度不够,同质化现象比较普遍。从产品结构上看,垂钓、采摘、农家餐饮等依然是乡村旅游的主打品种,缺乏具有本土特色、文化内涵、市场影响力的乡村旅游精品。参与性不强,大都停留在“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层面上,产品缺乏特色及品牌,缺乏体验、休闲项目,缺乏文化内涵,地域性、个性化特色不突出,难以满足游客的深层次需求,造成游客逗留时间短,消费支出受抑制。有些项目在开发前既不做市场调查和投资分析,也不做产品规划设计,只是简单地利用现有的农田、果园、养殖场发展旅游,市场定位不明确,只利用了资源的原始价值,不能创造资源的再生价值,开发层次低,产品品味不高。
    3.造血功能较差,难以独立营销。由于现有乡村旅游基础薄弱,旅游产业又是一个投入多、见效慢的行业,再加上部分经营业主对旅游行业缺乏深入了解,存在有些项目不敢投、不知如何投,直接制约了乡村旅游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乡村旅游区点受规模、资金、人才等限制,独立营销能力不足,不少乡村旅游区点主要还是依托农业、园林绿化以及投资者原来的房地产、商业等主营产业的支撑。另外,乡村旅游区点大多偏远,旅行社利润较薄甚至无利可图,对组织客源积极性不高。
    4.基础相对薄弱,制约因素诸多。由于城乡差距依然存在,乡村旅游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农家乐经营户无独立停车场,还存在垃圾(污水)处理系统不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不健全、环境卫生不达标等诸多情况。乡村旅游在发展过程中遭遇资金需求量大而投资渠道不畅、社会融资困难的制约。乡村旅游经营者由于受到用地指标、用地手续的限制,因产权不明晰直接影响银行抵押贷款和社会融资,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已成为乡村旅游企业融资阻力。同时,由于乡村旅游经营大多依托农业设施或农民空余房屋开展,难以依法取得消防合格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证照。
    三、加快推进泰州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
    乡村旅游作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形式,作为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对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等重要现实意义。乡村旅游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总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的基本原则,重在富民惠民乐民,突出生态、绿色、环保、休闲特色,抓住文化差异、资源差异、消费差异,提升全市乡村旅游内涵,坚持走特色化、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的发展之路,努力将泰州打造成为乡村慢生活、乡村休闲度假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1.突出规划引领,赢在“起跑线”。建议各市、区加快启动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特别是有条件的乡、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在修编乡村规划时统筹考虑乡村旅游规划。将规划的执行与政府考核项目、政策扶持资金结合起来,强化乡村旅游规划的执行和监督管理。同时,对于不符合小城镇规划,在农村圈地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杜绝,避免以后拆迁造成不必要的补偿。
    2. 加强政策扶持,打造“升级版”。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积极扶持、鼓励发展乡村旅游,促进我市乡村旅游提档升级。一是加大旅游产业资金扶持力度。建议进一步增加市级旅游项目引导资金,动员鼓励各地设立乡村旅游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补贴乡村旅游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如给溱湖旅游景区和千垛景区周边有条件的农家乐修建停车场等,以解决旅游旺季停车难的问题。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农业、水利、交通等项目资金适当向乡村旅游倾斜。各级政府也要因势利导,制定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二是建立乡村旅游开发新机制,广开渠道,多方筹资,充分调动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旅游开发,鼓励当地居民以土地、房屋、资金或劳务等方式进行开发,力求形成以社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全面推进乡村旅游的发展。三是支持乡村旅游项目用地,对利用荒地、未利用地等开发乡村旅游项目,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对利用流转土地开发乡村旅游项目的,积极创新思路,研究制订相关办法,方便项目单位进行银行抵押贷款和社会融资,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四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鼓励税务、国土、农业、卫生、住建、工商、消防等部门,在利用自有房屋发展农家乐的房屋翻建、乡村游项目土地供应、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证发放、以及税费减免等方面积极探索更加灵活的管理办法,形成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优惠政策,化解乡村旅游发展中面临的“用地难”、“证照审批难”等突出问题。五是各地要加强对“农家乐”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服务礼仪知识、服务礼仪技能、农家管理技能、应急技能等,着力提高“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六是重点对政府主导、规模化、农民为主体的乡村旅游项目加大投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打造乡村旅游优势产品。
    3.提高组织程度,打好“组合拳”。一方面,建议市委、政府牵头,成立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将乡村旅游发展列入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旅游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涉及乡村旅游的部门、地区,按照数量增长、质量提升、工作推进等内容,进行目标分解和考核。各市(区)也要建立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领导机构,将乡村旅游发展纳入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制订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简化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建立乡村旅游发展的集成支持机制。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乡村旅游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相关组织建设。随着乡村旅游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行政部门对乡村旅游的管理和服务也要顺应形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助手、桥梁、合作和自律的作用,调动各乡村旅游点的积极性,整合各乡村旅游点资源,联合发展,共享市场,自我管理,使其成为旅游行政管理的有效补充。
    4. 加强宣传推介,打响“泰州牌”。一是各地旅游管理部门把乡村旅游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纳入到本地区总体旅游形象营销体系。二是鼓励涉旅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市场开发和举办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节庆、会展活动,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推广平台。三是加大乡村旅游促销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在旅游市场促销专项资金中,按比例切块用于乡村旅游市场拓展。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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