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创新财政支农思路 推进融资改革试点

来源: 时间:2015-01-30 点击数:

    2014年,兴化市财政部门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对原有财政扶持农业方面的政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推出三项金融扶持政策,取得一定成效。
    一、坚持农机信贷扶持政策。为有效解决实行全价购机政策后部分贫困农民资金短缺的矛盾,与市农村商业银行、农机局会商以兴财农[2014]73号文出台了“关于印发《兴化市2014年农机信贷扶政策》的通知”,市财政对农户及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购买大中型拖拉机、与大中拖配套的秸秆打捆机、高速乘座式插秧机、粮食生产基地使用的谷物烘干机、秸秆收集加工站使用的固定(立式、卧式)打捆设备,市财政按标准给予贴息补助。
    二、贷款贴息放大财政资金扶贫效应。在农发基金预算中安排100万元扶贫贴息资金,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模式,进一步放大了财政扶贫资金的乘数效应。2014年我市老区帮扶专项贴息贷款总量为3200万元,重点是支持参与产业化帮扶的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发展,为困难户和低收入户送岗位,并通过企业辐射作用,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
    三、开展合作社融资改革试点。为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难、成本高”问题,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在省财政厅、省农委统一布置下,联合南京民生银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惠农贷”融资改革试点,2014年共发放惠农贷3470万元扶持32家合作社。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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