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多措并举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

来源: 时间:2015-02-06 点击数:

    泰州市严格落实《关于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制定市、市(区)两级扶持奖励政策。加强园区发展考核,年初制定了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考核办法,对各地园区的组织领导与政策扶持、建设与管理、建设成效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对园区推进有力的市(区)进行工作奖补,另外对市辖区市级园区每个奖补100万元。各地切实加大园区扶持力度,经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兴化市分类给予10-30万元奖励,靖江市对每个园区奖补150万元,泰兴市奖补50万元。此外,泰兴、靖江等地还开展了县级农业产业园区的认定。政策的有效落实,较好地引导了园区的发展和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明确建设以城北现代农业走廊为核心,省级园区为龙头、市级园区为主体、市(区)园区为骨干,形成各具特色、功能优化的园区发展格局。着力建设城北现代农业走廊,发展“三区五园、八大产业、二十个基地”,重点建设50个现代农业项目,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现代农业发展高地。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结合城乡统筹发展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编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指导园区管委会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准确定位主要功能和特色产业,做到因地制宜、因园施策、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

  • 综合保障部:025-83713290

    发展研究部:025-83713053

    咨询服务部:025-83713022

  • 电子信箱:jsnjfw@163.com

    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91号

    邮编:210000

主办:江苏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788号 苏ICP备10041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