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十个有”标准扎实推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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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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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农村劳务合作社“十有”标准,即有一处固定办公场所、有一块劳务合作社标牌、有一套合作社管理制度、有一个合理的运行机制、有一册独立的财务账本、有一张工商营业执照、有一份税务登记证、有一个独立的银行账户、社员有一份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有一个可持续的发展规划,扎实推进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截至2014年底,累计组建农村劳务合作社51家,入社成员超过2300人,全年劳务收入突破3500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