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多措并举促进农村居民增收
城乡住户一体化抽样调查显示,2014年兴化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258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工资性收入为7231元,增长10.3%;经营净收入为5982元,增长11.2%;财产净收入为361元,增长3.7%;转移净收入为684元,增长14.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594元,同比增长10.7%,与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最多,为3243元,增长8.4%;交通和通信消费增速最快,为846元,增长15.7%;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速第二,为1914元,增长13.8%。
兴化农民收入增速较快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一是广辟就业渠道,不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政府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组织农民就业培训,同时积极指导企业工资增长,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不断提高农业经营净收入,政府着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创业就业等各项工作,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整体生产形势较好,产量、效益普遍增长;三是强化政策扶持,不断提高二三产业经营净收入,政府贯彻落实各项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不断扩大各项优惠政策覆盖面,同时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调整产业结构;四是开发增收途径,不断提高农民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土地流转价格上涨和存款利率上调等因素带动了农民财产净收入的提高。此外,政府加大养老金调整、社会补助和政策性补贴的力度,切实保障了农民转移净收入的快速增长。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