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兴桥镇“五有”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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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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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有制度。出台农村环境长效管护实施意见,明确具体实施办法和责任人。二是有标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管护项目,明确各个管护项目的具体要求。三是有队伍。成立农村环境管护办公室,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四是有经费。采取“一事一议筹一点,上级财政争取一点、镇级财政补助一点、能人大户赞助一点”的办法筹措管护资金,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的开展。五是有督查。实行严格的督查考核,镇主要领导每月一次、分管领导每周一次、环境管护办公室负责人每天一次对各路段、河段保洁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