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堆沟港镇“三规范” 民主管理新农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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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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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沟港镇积极推行以规范新农村村级组织工作职责、村级干部行为和村级工作运行程序为内容的“三规范”制度。依法治村,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扎实的基础。
该镇31个村(居)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承办事项各负其责。对涉及村务决策、计划生育、管理审批、集体活动、一事一议筹资等多项重大工作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治保、民调、卫生、妇联等部门的岗位,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实行由人到法,由后到前,用村民来约束、规范村干部和村民的行为,使干部依法依规办事。去年以来,31个村(居)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纠纷,社会治安稳定。为了推动“三规范”制度的落实,该镇采取制度上墙,健全工作台账,各村(居)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内财务进行审理,支出的发票加盖民主理财小组章方可入帐,村级财务由镇农经部门统一代管,保证村内财务规范、合理、透明。目前,该镇31个村(居)都把重点工作运行流程制作成大幅标牌悬挂于各村村部,村部门前统一挂置村干部去向告知牌,每天各村都有专人值班,确保群众办事有人接待,专人落实。该镇还把“三规范”与党务工作年终考核挂钩,与创建工作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与各项评比表彰挂钩,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