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五项举措”完善“新农村”五保供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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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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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供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账管理,封闭运行,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完善医疗保障。将全县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定期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并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对因病住院治疗的农村五保对象进行救助,切实解决“看病难”问题。
三是提高补助标准。结合全县居民经济生活水平,积极筹措配套资金,从2014年1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57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800元,并适时启动价格动态补贴机制。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核查,进行逐户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五是加大财政投入,对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按“三有、六能、六达标”的总体要求,对乡镇敬老院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供养服务、内部管理等进行提档升级,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通过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验收的乡镇,县政府将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