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三举措”不断完善新农合制度

来源: 时间:2015-04-08 点击数:

    2015年,灌南县将从优化新农合补偿标准、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保障基金安全等方面,不断提升全县新农合服务质量,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老百姓得到更大实惠。
    一是优化新农合补偿标准。进一步监测新农合住院病人次均费用、病人流向、补偿比例等核心指标,精确测算床日付费、门诊费用,合理调整门诊定额、床日付费、次均费用等标准,提高医疗机构控费积极性。推行日间住院服务,完善转诊制度,规范孤寡老人住院补偿,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
    二是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全面实施肺癌、终末期肾病等20类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使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0%以上。开展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与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衔接,保证大病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50%,切实解决大病患者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问题。
    三是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强化基金安全责任网络建设。村卫生室推广视频监控系统,坚决打击违规使用和套骗基金行为。推进与人寿保险公司的合作,完善经办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及考核,努力形成基金的相互制约机制、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执行规定的检查机制。建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新农合基金和定点医院监管,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确保基金使用安全。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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