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新农合限价病种将“增容”

来源: 时间:2015-04-15 点击数:

    病人须支付的治疗费用,如果超过了限价,其多出部分则由医疗机构承担。这一工作在新农合领域推行,将切实减轻农村患者的医疗负担。

  泰州市卫生局近日下发通知,今年将全面推开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将扩大至30到50种,建立起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所谓按病种收费,就是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通俗地讲也就是“单病种限价”。病人须支付的治疗费用,如果超过了限价,其多出部分则由医疗机构承担。这一工作在新农合领域推行,将切实减轻农村患者的医疗负担。举个例子,如果某种病的总费用为2万元,其中个人应承担部分为6000元,那么如果医院最终治疗花费超出了2万元,个人也只要付6000元即可,多花费的费用由医院埋单。

  据了解,目前泰州市新农合已经广泛开展的按病种付费的大病病种已有20种,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等,参合人员如果患上这些疾病,第一诊断符合我省的相关临床诊断分型,都可以实行按病种、按实际医药费用和个人分担比例付费,新农合基金根据定额与医疗机构结算。

  不过由于疾病治疗过程中,会有种种不同的情况,同一疾病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有不同的表现,有人同时还可能合并其他疾病,因此并不是同一种疾病的所有患者都适用单病种付费政策,一般情况下约20%的人不能适用这一政策。比如乳腺癌,如果患者同时患有糖尿病,其治疗的费用就会高于一般人,就不适用单病种付费政策了。为此,在具体执行中,我市会对各个病种进行单病种付费的总量控制,以确保各医院能切实执行按病种付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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