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出台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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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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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宿迁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宿迁印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政策引导、资金扶持。
到2014年底,宿迁经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累计达4695个,居全省首位。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80.1万亩、水面7.4万亩,分别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14%和养殖水面的7%。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现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有效结合的载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有生力量。
《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针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提供家庭农场设施用地保障、加大金融信贷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生态农业、支持家庭农场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建设,以及帮助家庭农场申报省级以上各类财政支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