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三项制度”打造“阳光低保”

来源: 时间:2015-06-12 点击数:

    为进一步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发挥低保救助“兜底”作用,赣榆区民政局落实“三项制度”,着力规范城乡低保管理,积极打造 “阳光低保”。
    一是落实低保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户主申请、镇级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关。严格执行三级承诺制度,申请人对自己所提供的材料、家庭基本情况和家庭收入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村委会调查人对所调查、审核的各种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镇级调查人对所调查审核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符合低保条件和程序的合法性分别作出承诺,确保了纳入低保的人员符合政策要求。
    二是落实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成立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制定惠民资金比对平台工作规程。依托区财政局惠民资金发放比对系统,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准确比对,高效地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信息比对出来,不让瞒报做假低保申请对象得到审批,及时停保、减发或增发低保金额。
    三是落实抽查制度。区民政、财政部门联合下发城乡低保入户抽查方案,对全区低保对象进行年度审核和抽查工作。通过不定期核查,使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低保金发放做到随家庭人员、收入变化及时调整。
    通过动态管理,今年1-6月份,全区共新增低保499户1154人,退出1001户1791人,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让有限的救助资金发挥了最大的保障作用。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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