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家庭农场发展“蓄势而起”
东海县通过制定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标准,引导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善经营管理,加快了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步伐。一个家庭农场成为一方群众致富的带动者,这种激活土地内生动力的经营模式更能适应东海县农村社会经济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截止到目前,全县登记注册家庭农场的已有182户,经营规模达38095亩,其中流转农户土地27557亩,每户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少则50亩,多则600多亩,户均经营规模209亩,种植粮食作物、蔬菜、花卉苗木等,经营类别多种多样。这种适度规模经营带来了一系列连锁反应。原来农户分散经营3-5亩的田地时,种的好与不好对其收入影响并不大,而土地规模经营以后,能否科学化种植、专业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将大大影响家庭农场的经济效益,为了适应新变化,该县涌现出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了大量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这种整合土地“碎片化”、激活土地内生动力的经营模式更能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和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给东海县农民增收、农村致富,农业现代化发展带来强劲推动力。
在此过程中,为了让家庭农场顺利经营下去,政府对家庭农场加大扶持,为它们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及销售渠道上的帮助,让家庭农场在农村站稳脚跟,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加大宣传,完善规范,激发农民投身家庭农场建设积极性。2013年4月,东海县在全省率先出台发展家庭农场的文件以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以新闻、专题等形式加强家庭农场发展的宣传,舆论引导,强调培育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家庭农场必要性和目的,激励广大农民积极投身家庭农场建设。
“六位一体”扶持政策,稳步推进家庭农场建设。为了指导和保证发展家庭农场的顺利实施和推进,东海县从项目、财政、用地、税收、社会保障、服务等六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扶持家庭农场发展优惠政策。家庭农场优先承担财政、农业、水利、国土资源、农开、农机等部门安排的各级基建类和财政专项补助项目;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用地方面,家庭农场经县城乡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许可,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机仓库等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税收方面,家庭农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家庭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所得税等;实施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将家庭农场纳入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范围,提高保费标准和理赔额。家庭农场遭受自然灾害,可以享受国家的生产抗灾救灾补助和生活救济。另外,各部门各乡镇加大服务力度,通过多次对农场主的培训,引导其不断学习先进实用技术和管理方法,增强市场意识,提高农户产业化经营意识,依法合理地衔接处理好家庭农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其健康快速发展。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