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激励引导政策 加大秸秆利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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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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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盐城市亭湖区夏季秸秆综合利用正紧张有序展开。这得益于该区新出台的激励引导政策,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户的积极性。今年以来,亭湖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大会精神,筹集千万元资金,通过奖补等政策的引导,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田间地头堆腐还田、覆盖还田以及用于工厂原料、食用菌基料等综合利用技术的运用。
根据新出台的规定,亭湖区对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手每亩补助25元;对以秸秆为基料生产食用菌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秸秆年消耗量达3000吨以上的,每处按2万元标准予以补贴;秸秆成片覆盖大100亩以上的果园、桑园、蔬菜等种植大户或合作社,每处按2000元标准予以补贴;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5亩以上的组织或个人,每处按3000元标准予以补贴;每发展一个草业合作社、秸秆收购和初加工实体且当年消耗秸秆1万吨以上的,奖励5万元。同时,对草业合作社、秸秆收购加工实体年收购或消化秸秆1000吨以上的,每吨按10元标准予以补贴;对田头零散秸秆运送到各地临时堆放点途中产生的运输费用,区财政按照每个镇15万元、每个镇经济区5万元、每个街道1万元标准予以补贴。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