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银行”----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

来源: 时间:2015-06-25 点击数:

    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太仓市粮食部门创造性地完善和发展了“粮食银行”这一为农服务载体。目前,全市各镇区都开设了“粮食银行”,实现了城乡联网和通存通兑,服务网点60家,储户累计达6万余户,深受广大农户欢迎。
    一、具体做法
    1、“口粮银行”存储业务。农户将当年收获后留存的口粮存储到“粮食银行”,农户凭粮食银行存折(卡)可随时就近到“粮食银行”(或放心粮店)服务网点自由兑换成品粮油或出售。具体基准兑换折率:3个月内大米兑换折率 69 %,面粉兑换折率73 %;6个月以内大米兑换折率 67%,面粉兑换折率70 %;6个月以上至1年内大米兑换折率 65 % ,面粉兑换折率67 %,全年油菜籽兑换折率33%。(例按农户储粮食8-10%的损耗率计算,100斤稻谷损耗10斤,稻谷出米率按7折计算,90斤稻谷只能加工成63斤大米。而如果存入粮食银行,半年以上农户还可以提取到65斤大米。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土地流转费存储业务。农户自愿将部分土地流转费存入“粮食银行”,村委会统一存入指定的“粮食银行”业务账户。农户凭粮食银行存折(卡)可随时就近到“粮食银行”(或放心粮店)服务网点提取大米、面粉或其它粮油商品,资金余额实行年底退还,保障土地流转农户不失粮。(例:农户按每人每年300元的土地流转费存入“粮食银行”,村民凭“粮食银行”的存折到各“粮食银行”网点提取粮油商品,享有一定的优惠,很方便新鲜,质量安全放心,流转农户的基本口粮供应有保证。)
    3、“商品粮银行”存储业务。签定订单的粮食生产大户(种植面积15亩以上)和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将当年自产的粮食存入“粮食银行”,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按当日挂牌收购价格结算好售粮款(享受价外补贴200元/吨),农户暂不提取售粮款的,则存入“商品粮银行”专用账户。3个月后,农户根据需要提取售粮款时,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按照当年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利率(年利率约5.6%)支付给农户相应的利息。另外,“商品粮银行”吸储的粮食(6个月后)经企业运作经营后产生的效益与储户共享,农户可获得50%的利润分成。(例:农户将100吨粮食存入“商品粮银行”,挂牌收购价格为每斤1.50元,结算售粮款30万元,根据5.6%的年息来计算,3个月可以获得利息约4300元、半年就是8600元、1年就是17200元;另外,6个月后稻谷经营时价格如比存入时每斤涨0.10元,扣除企业保管经营等费用,还可以获得每斤0.04元左右的利润分成,又可以多收入8000元,存入“商品粮银行”半年时间,利息加分成效益是17000元,相当于多10亩粮田收入。)
    二、进入“粮食银行”好处
    1、有利于减少粮食损耗。粮库集中存储,储存损失3‰,而农户储粮损耗在8-10%,“粮食银行”储存相当于每年新增一批“无形粮田”。按农户自储减少损耗8%和市场价格1.50元测算,每50公斤稻谷可为农民降耗12元。
    2、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粮食银行”集中储粮,消除了虫鼠的侵扰,改善家居环境,覆盖城乡的放心粮油网络,方便农民生活。同时,一年中都能吃上新鲜优质、安全放心的粮油,提升生活品质。
    3、有利于促进增收。经过“粮食银行”的运作,可以获得比自家存粮或直接出售更高的经济收益。
    “粮食银行”是粮食部门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对整合农村粮食资源、保障区域粮食安全、推动粮食经济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具有深远影响。我们殷切期望全市广大种粮农户踊跃参与到“粮食银行”行动中来,共同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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