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大力实施农村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
近年来,扬州市邗江区大力实施农村扶贫开发,不断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新一轮经济欠发达村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确对经济欠发达村实施“3+1” (3个区级机关部门加1家区级规模企业)帮扶模式。落实帮扶资金475万元,其中泵房、U型渠及小型休闲广场等项目资金136万元。
邗江区建立起全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市、区“第一书记”挂钩帮扶经济欠发达村联系制度,促进各类资源要素进一步向经济欠发达村倾斜。全区19个经济欠发达村2014年共新建通组道路13.3公里,安装路灯近300盏,修筑水渠10公里,河塘疏浚2.5万方,建成村民休闲广场5个,卫生服务站1个,便民服务中心1个;累计建有村级标准化厂房(包括三产商业用房)5.8万平方米,其中有10个村启动实施了二轮物业项目建设,村均年增租金收入达20万元以上。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40万元以上,预计今年底,村村可实现集体经营性收入过50万元。
邗江区围绕低收入农户脱贫转化,着力实施“产业扶持、就业援助、结对帮扶、保障扶持、教育资助和医疗救助”六大工程,免费向低收入农户提供职业技术培训3000多人次,落实就业岗位160多个;将449户因病、因障、因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统一纳入低保、五保,低保户供养标准为535元/月,五保户供养标准为7147元/年;针对低收入农户实施危房改造100多户;为低收入农户负担新农合参保费用20余万元,报销或直接减免医药费用近120万元;为贫困户子女发放助学金近1000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扬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