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旅游产业应强化地方土特产品牌保护
随着姜堰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使得以溱湖簖蟹等淡水动植物及其加工的食品、河横绿色标志农副产品、姜堰大米、梁徐牛肉、大伦羊肉、蒋垛猪头肉等一批具有姜堰地方鲜明特征的土特产品不仅受到游客的青睐,而且也成为本地人馈赠亲友的佳品。据不完全统计,仅2015上半年,来姜堰区旅游的游客就达到296万人,由旅游业带动的地方土特产品的销售达到 3亿多元。姜堰旅游业的发展,极大地带动了地方土特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快速提升,但行业内商标恶意抢注、商标侵权等问题和风险时有发生,这无疑会对旅游业带动的地方土特产业可持续、高品质发展带来挑战。
旅游产业中地方土特产品品牌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商标注册意识不强。部分涉农企业和农户,没有认识到地方土特产品的商标品牌一旦与旅游业相结合,就可以形成品牌效益,其无形价值可以通过市场转换成产品附加值。他们对旅游业中地方土特产品的注册商标积极性不高,认为花上几千元注册个商标不值得。据统计,姜堰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涉农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近5000户,共申请注册农副产品商标近300件,涉农商标占全区商标总量的15%,涉农商标的注册明显滞后于高增长的旅游业发展的大趋势。二是一些知名品牌没有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保护,致使一些知名品牌被他人抢注。例如“大伦”羊肉品牌的“大伦”商标已被人抢注,大伦镇政府拟打造的“大伦”羊肉品牌,即将陷入商标侵权的尴尬地位。
(二)品牌创建意识淡薄。至今,姜堰区土特产品商标中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1件、省著名商标2件、泰州市知名商标12件,分别仅占全区“三名商标”总量的1.5%和12%。究其原因,部分涉农企业和农户误认为品牌创建无所谓,只要能挣钱就行,殊不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认定是提高企业及其产品知名度的有效手段和解决商标侵权的一种有力法律保护措施,以致对自有商标申请认定“三名”商标漠不关心,甚至出现了江苏水上云食品有限公司的“水上云”等一些知名商标因企业负责人品牌意识缺失等人为原因,而放弃重新认定资格的现象。
(三)品牌推介力度不足。一是由于土特产品生产经营分散、周期长、经营规模小,宣传成本与效益相比不划算,涉农企业和农户在广告投入上几乎为零。二是“姜堰大米”地理标志商标于2011年2月注册成功,但作为“姜堰大米”地理标志持有人的姜堰区大米协会,由于自身不具备行政职能等原因无法担负起品牌推介的职责,在品牌宣传、运作等基础性工作上无法到位,品牌集聚效应未能充分发挥。
(四)涉农商标闲置较多。从调查情况来看,涉农商标闲置的占40%,究其原因:一是农户以本地销售农产品为主,不注重包装,认为包装会增加成本,导致商标使用率不高,或注册之后不使用,白白浪费了注册商标这一无形资产。二是由于企业经营发生变化等原因,使得商标处于闲置状态。三是商标专用权已到期限,由于没及时去办理续展手续而被注销,造成无形资产无谓损失。
推进旅游产业中地方土特产品品牌的防范措施
加大创建地方土特产品品牌的力度。坚持规划先行,建立地方土特产品的品牌创建梯次培育体系。对具有原产地特征的农产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完善地方土特产品商标数据库。首先,把已形成规模生产的特色农产品作为指导和扶持商标注册的重点,动员、指导经营者及早申报注册商标,争取早保护、早发展;其次,明确培育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的规划时限,分阶段、分梯次培育“三名”商标品牌,充分发挥“三名”商标的引领作用。
加大推介地方土特产品品牌的力度。积极探索品牌培育、品牌扩张、品牌集聚的路子,通过市场化运作、政策扶持等多方面举措,努力发挥品牌效应,催生龙头企业,形成地方土特产品优势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一是有计划地组织姜堰区优势明显的地方土特产品品牌企业走出姜堰,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进行品牌推广,提升姜堰地方土特产品牌在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建设品牌展示公共服务平台,对全区地方土特产品品牌进行整体展示推广。三是以旅游、特色餐饮、星级宾馆、农家乐、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企业为重点,积极助推旅游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文化用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引导这些旅游产业企业创立自主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