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财政激励推进农业现代化
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兴化市加大财政支农力度,2015年规划整合上级项目资金7亿元,兴化市财政安排3亿元,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实行专项奖补。
鼓励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市财政对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行政村给予1-3万元的奖补;创新金融服务,完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信贷扶持政策。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村级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对集中1000亩以上且单个主体种粮面积100亩以上的行政村,一次性奖励村2万元;财政贴息支持A类粮食规模生产主体申请“惠农贷”等金融贷款;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壮大,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推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拓展农产品市场流通空间,并给予相应财政奖励。
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挡排工程,对圩堤加修、河道疏浚、闸站维修进行奖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市级标准粮田改造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建高标准良田4.5万亩,总投资1.2亿元。
加大园区、基地建设力度。整合项目资金,加快各级农业园区建设,打造高效设施农业、畜禽规模种养、高效种养结合的建设载体和示范基地;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创建农业特色基地,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补助;对国家或省当年认定并授牌的现代化特色产业基地,一次性给予所在乡镇、村2万元和1万元的奖励。
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常态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每亩财政补贴25元;大力发展林果产业提升绿化水平,对于2015年新增的花卉、蚕桑、特色经济林果产业,达到省新造林验收标准,连片面积20亩、50亩、1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经营主体每年每亩200元、300元、500元补助,连续补助3年。
强化农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村级农业综合监管服务网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当年获得市级示范村经济合作社、市级村级三资规范化管理示范村和泰州市级小康示范村称号的,分别给予每个示范社(村)2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推进脱贫奔小康,继续实施农村扶贫开发贴息扶持,组织兴化农村商业银行发放扶贫开发贴息贷款。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