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以清产核资推动“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来源: 时间:2015-09-02 点击数: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基础性工作,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常熟市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通过先试点、后全面推进的组织方式,历经8个多月时间,对216个行政村、16个涉农社区以及121家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经营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了全面的清查核实工作,通过清理核实,摸清了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底数。截止2014年3月31日,全市村级集体总资产为116.39亿元;全市村级集体拥有房屋及建筑物面积达593.88万平方米,其中经营性物业用房538.24万平方米,拥有建设用地2759.05万平方米;全市村级集体统一经营的农用地(包括农户承包地流转给集体经营的)为34.95万亩,经营性自然水面为2.68万亩。
    一、主要做法
    1.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建立组织体系。常熟市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收集和汇总进展情况,解决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矛盾。各板块、村也都建立了清理工作小组。全市形成了市、镇、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涉及到农民的切身利益,面广、头绪多、工作难度大,常熟市多次召开座谈会讨论,形成并下发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全面清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本次清理工作的目标、对象、内容、任务、步骤和保障措施,保证了全市清理工作有序、顺利开展。三是广泛宣传发动。为顺利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常熟市专门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就如何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会议,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强化了责任,增强了工作信心。四是举办业务培训。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分5期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业务人员共520多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方案介绍、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操作说明、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表(卡)填写须知等。通过培训,使一线业务人员全面掌握了清查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为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2.坚持试点先行,规范操作方法。一是先行开展试点。去年4月,常熟市选择了12个资产规模适中、情况相对复杂、干部积极性高的行政村先行开展试点。试点工作的成功,为全市全面推开清理工作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二是清理方法得当。为了确保清理工作达到“彻底清,清彻底,清理数据准确”的效果,采取“先账内、后账外逐项核对,实物盘点、现场测量同账务核实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的办法,以数量、权属为重点,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
    3.深化督查指导,提升清理质量。一是开展督查指导。为确保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了解和解决清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在清理工作开展期间,常熟市组织力量深入镇村现场督促、检查、指导清理工作,帮助解决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对个性问题,及时作出解答,对共性问题,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统一处理。通过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有力促进了全市清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了清理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加强数据审核。为了确保清理数据质量,常熟市组织人员对清理中形成的各类登记卡、清理表进行现场审核,对审核出的问题现场进行解释,指导清理人员当场改正。各板块汇总表上报后,市委农工办又集中力量进行了平衡性和逻辑性审核,提高了清理数据的准确性。
    二、加强监管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针对“三资”清理中所发现的问题,对照全国“三资”管理示范县标准,常熟市将从四个方面抓整改和提升。
    1.积极稳妥处理好所存在问题。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在厘清形成原因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制定不同的措施和处理办法。属于业务问题的,例如会计科目记错,账表、账账不符等,必须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属于管理问题的,例如合同签订期限过长,无偿侵占集体建设用地的行为,无法追缴的债权,已灭失或毁损、报废的资产处置等,应通过协商、法律手段等措施,积极争取集体权利,使集体经济利益不受侵害。对债权、资产的处置,必须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的民主程序,妥善处理。
    2.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意见,建立以清产核资、资产资源台账管理、档案管理为基础,资金管理为核心,资产资源交易、开支审批、合同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审计等为重点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对资金的收取、管理、使用,资产、资源的购建、开发、发包、出租、处置等作出明确规定,实现有章理事、按章办事,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制度体系。
    3.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一是突出重点,针对“三资”管理的主要环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管理。要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严格资金管控和开支审批手续,建立债权清缴责任制,实行村级举债问责制,压缩债务规模,强化合同管理。二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及时更新“三资”监管系统数据,实现“三资”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通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查处“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新台阶。四是强化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对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事项,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村级财务收支状况必须及时、全面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三资”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人员准入制度,把政治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等作为基本条件,把好选人用人关。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定期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增强依法管理、民主管理意识,强化规范管理的自觉性,保证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科学运行。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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