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通过农业部国家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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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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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部农质发[2015]9号文件通知,姜堰区通过农业部国家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认定,江苏省共4个。
自农业部下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以来,姜堰区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3月18日、5月19日、7月31日分别通过省评估、农业部公示、农业部认定。下一步,姜堰区将进一步落实创建办法,加大创建力度,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努力探索有效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