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力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近年来,常熟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建设质量与运行效果均居全国领先水平,被住建部评为“县域村镇污水综合治理示范区”和“城市水体污染治理和水环境改善示范城市”。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引路,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探索建立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常熟模式”。
统一规划,优化布局。2008年,市政府编制了《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合理布局城乡污水处理系统。2013年又对规划进行修编,提高了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综合效益。2015年,按照苏州市“实现重点、特色村庄全覆盖”的目标,以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为依据,结合美丽村庄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整治、城乡河道综合治理,将5年内不撤并的村庄全部纳入规划范围,力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按照因地制宜、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集镇区、集中居住区、工业集中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域的污水实施集中处理,偏远村庄约7万户的污水采取分散式处理。
统一建设,保质保量。一是明确建设主体。确定江南水务有限公司作为全市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建设主体,承担项目融资、工程建设、设施维护和资源整合四大职能。二是落实建设资金。由原来市财政按工程造价的80%“以奖代补”、各镇承担20%的政策,调整为由市财政全额承担。三是确保建设质量。对新建污水处理项目,制定统一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建设标准、资金拨付、工程监理和工程验收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技术模式,出台全市统一的技术参数、运行参数和质量标准,保证设备质量和运行效率,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统一管理,明确职责。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实施水务一体化改革,市水利(水务)局为全市污水治理行业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污水治理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市给水与排水管理处,负责全市供水和污水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考核。市水质监测站,对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排水水质进行监测。二是丰富管理手段。完善生活污水在线监控系统,对设备运行、出水水质实时监测,以信息化技术加强行业监管。依法监督和查处非法排水、损坏污水处理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用法制化手段增强依法行政。
统一运行,确保长效。一是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供排水一体化总体思路,创新供排水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系统集成的污水处理调度监控中心,实现全市供排水管理统一和资源整合。二是实施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专业化水处理公司对全市已建成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行与维护。建立定期巡检与事故修理相结合的运行维护制度,设施正常运转率保持在98%以上。对于新建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实施PPP项目,探索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新模式。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