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镇“五常态”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一是宣传常态化。利用镇、村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公示栏等多种载体,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保持的目的、意义宣传到每家每户,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保持的良好氛围。
二是维护常态化。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村居和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环境整治长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做到具体任务目标化、制度化、节点化、责任化,实现环境保持有部署、有落实、有督查、有结果,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三是督查常态化。建立督查常态化和高频化工作机制,做到整治办日查、分工领导、干部三日查、书记、镇长周查,定期印发环境综合综治整治简报,通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督办单,动态跟踪整改进度和结果。
四是责任常态化。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分工干部、村居和相关单位责任人、各生产小组四级包干责任,做到责任一层一级传递,压力一层一级上肩,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措施的有效落实。
五是考核常态化。制定和完善《千秋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坚持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动真碰硬,不打和牌。对考核成绩合格的村居,按季度拨付环境整治长效管护资金,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居,限期要求整改到位,暂缓发放长效管护资金,对行动仍不力的村居书记,一律停职专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