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建设家庭农场 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姜堰区桥头镇发展家庭农场调研报告

来源: 时间:2015-09-28 点击数:

    近期,泰州市对姜堰区桥头镇发展家庭农场、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相关做法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桥头镇的相关情况和做法总结如下。
    一、顺势而为,全面打造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载体
    桥头镇共有7个行政村,147个村民小组,24000人,26500亩耕地。去年以来,该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域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打造特色家庭农场,努力提升农业转型升级水平。在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过程中,该镇注重借鉴各村已建2-3个规模不等的集体小农场做法,创新土地经营形式,下决心全域建设新型家庭农场。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流转土地2510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94.7%,家庭农场140个,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106个。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近年来,该镇坚持政策宣传,除通过村务公开栏、群众公开信等形式宣传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外,还请集体小农场承包人和已流转土地的农户现身说法,算好收入账、挨搞账、环境账等,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对于思想实在不通的,实行镇村干部和党员、村民代表包保,确保流转真正自愿化、全域化。
    二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该镇专门制定了《土地流转操作程序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土地流转的主体、面积、基准价格、操作流程以及结算方式等,确保土地流转程序合法。农户所承包的土地统一以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时的面积流转给村经济合作社,流转基准价格为650斤水稻每亩,并采取以物计价的方式进行结算。
    三是公开组织招投标。为了让流转的土地尽快招标出去,该镇经过多方调研论证,合理设计了农场的规模以100-200亩为宜。规定了中标价控制在650-850斤水稻每亩,承包期3-5年,先缴足承包金后实施经营,严防恶意投标或悔标。实行农场主(投标人)准入制,规定以本镇农民种养大户为主,严禁工商资本户参与招投标,防止抛荒误农时。
    二、规范运作,打造特色家庭农场的新模式
    在市、区相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桥头镇研究制定了“主体有资质、经营有规模、作业有装备、生产有标准、产出有效益、风险有保障、管理有规范、社会有信誉”的“八有标准”,全面建设特色家庭农场。“八有”式曙光家庭农场主黄曙安被农业部授予了“全国种粮大户”荣誉称号。
    一是组织资质认定。对全镇140个农场主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农场主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有计划组织农场主参加各类职业资格培训,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积极引导农场主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或成立相关专业合作社,建立实体法人农场。全镇已有44个家庭农场进行了工商登记,有14个成立了专业合作社。
    二是加强装备配置。各农场已配置大中小型耕作机械和收割机、插秧机、条播机等现代农机具700多台套,仅今年就新增55台套。此外,各农场还因田制宜,建方整田,造硬质渠,改电灌站,修圩沟闸,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三是规范用房(地)建设。各村充分利用现有村级闲置资产和资源,统一为每个农场建设必要的办公用房、农具库、农机库以及生活用房和晒场,一方面增加了集体租金收益,另一方面又彻底解决了农场二次发包易主后带来的矛盾纠纷。对因用地矛盾,一时无法单独建设农机具库的,则组织多个农场主共同建立农机库房。对无法建设晒场的,则通过扩建道路或新上烘干机等途径解决。近期,还将新建农机综合体1-2个,新上烘干机9台。
    三、全程服务,打造助推家庭农场大发展的新平台
    为促进家庭农场健康、稳步发展,桥头镇坚持跟踪服务,服务全程,努力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挥最大集聚效应,努力让让家庭农场的建设与发展更有活力和生命力。
    一是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去年以来,该镇先后组建了村经济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劳务合作社等7大服务型合作组织,建立了“农场主飞信服务平台”,组建了农场主业务培训学校等,为广大农场主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是成立产销合作组织。今年上半年,桥头镇农经、农技部门与70多名农场主以及桥头粮管所、兴桥米厂共同发起,分别成立了桥头粮油产销协会和粮油产销合作社。主要业务是从事粮食、油脂的贸易、加工、储藏、运输、科研以及粮食订单,主要工作是负责做好行业与政府、加工企业与家庭农场之间的协调、对接、指导。产销合作社的成立,有力维护了粮油企业、农场主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全镇家庭农场的全面发展。
    三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该镇主动与泰州红旗种业进行沟通,经过多次协调,泰州红旗种业同意开展合作,主要从事良种繁育,每年繁种10000亩次;同时,与姜丰种业开展合作,每年繁种6000亩次;与姜堰区粮油购销总公司合作,落实优质稻、麦订单6000亩次,一般稻、麦订单10000亩次。目前,已与区粮油产销协会签订了3000亩优质水稻生产和5000亩以上的一般水稻生产的订单合同,全镇订单农业面积已占实际种植面积的65%以上。
    四、质效俱增,开创家庭农场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经过努力,目前桥头镇的土地已全面实施适度规模经营,这项工作全面实施后,一方面促进了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提升了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社会效益也逐步体现,促进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一是农业综合水平得到提升。土地集中经营后,桥头镇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路宽田整、灌排便捷,目前高标准农田比重达80%以上,有力提升了农田基础设施水平。统一机械作业,统一植保,降低生产成本和风险,亩产可净增收益200元以上。规范了生产流程,将新技术运用于种植之中,提升了农业科技推广水平,今年已推广农业科研项目2个。
    二是流转双方与村集体三方受益。实施土地规模经营、全镇域发展家庭农场后,群众获得相对稳定的租金收入,亩均1200元左右,剩余劳动力可转移二三产业,增加了工资性收入。农场主由于“三化”水平不断提升,产销一条龙,收益不断加大,年均收入超20万元。通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途径,各村平均多出了占流转土地面积10%的土地,除极少部分收益用于二次分配外,其余收益均归村集体所有,加之土地流转财政奖补资金全部纳入村集体收入,客观上每亩增加了200元以上,村集体收入增加5-10万元不等。下一步,该镇还将把上争的各类扶持资金纳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以进一步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三是生态环境得到维护。土地由家庭农场实施适度规模经营,“农忙”成了少数农场主和农技人员的“农忙”,成了大型机械的“农忙”。土地流转,让广大农民从土地上得到根本解放,无须再被几亩田而束缚手脚。同时,每家每户的秸秆减少了,村庄环境整治的压力减轻了,村集体用于双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都有了明显下降。不断推进的高效机械化作业,实现了秸秆全量还田,减轻了“双禁”压力,实现了秸杆综合利用,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促进了土壤肥力,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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