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四项制度

来源: 时间:2015-09-29 点击数:

    金坛市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各项工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一是建立项目预申报制度。每年10月前,各乡镇在完成本辖区拟申报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处申报次年项目计划。全市对前期工作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乡镇预先安排计划,并在向省、市申请计划时提前开工建设,保证了工程建设进度。
    二是建立考核运行制度。金坛市陆续出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考核细则、施工单位考核细则和工程建设期运行管理单位考核细则,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可会同相关单位对施工、监理、运行管理单位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保证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质量。
    三是建立受益群众全程参与制度。积极推行受益群众全程参与制度,在工程开工前由受益群众推荐威信高、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的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阳光操作。
    四是建立全程跟踪审计制度。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取全程跟踪审计制度,即在工程开工时审计单位就派代表驻扎工地现场,对完成的工程量随时进行计量,及时整理备案;工程完成时,及时准确地对施工单位结算资料进行审计,及时出具审计报告,避免了因情况不清影响结算审计,保证了在建工程的及时竣工验收。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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