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规范农贸市场明码标价行为
来源:
时间:2015-10-14
点击数:
一是开展市场提档升级工作和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动市场主办单位加大资金投入,新增、更新市场内标价设施,目前市区50%以上的市场都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实现了市场指导价格的信息化公示。今年,新建、改造10个市场中,有8个市场按照要求安装了电子显示屏,统一了经营区的标价牌。同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对市区47个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规范市场内明码标价工作,促使上市商品明码标价率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根据《扬州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的规定,按照“月检查、季考核、年评比”的办法,由价格调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物价、工商、商务、城管、农委、食药监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检查组,强化市场管理考核力度,其中将上市商品明码标价列为重点检查项目。1-9月,出动执法人员800人次,检查农贸市场367场次,针对未落实明码标价工作的市场下发行政提示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三是进一步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向超市、市场、社区店配送农产品,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努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稳定市场价格。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扬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