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推进农村承包经营权抵押 破解农民融资难题

来源: 时间:2015-10-15 点击数:

    为解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的问题,姜堰区积极探索用新型经营主体获得的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开展融资试点工作。
    一是建立试点组织,统筹谋划发展。试点工作由农工办会同人行、农商行等部门组织工作班子,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抵押作为创新试点,认真研究谋划。
    二是确权赋能,推进“三权”分离。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测量、确权、登记、发证,明确农村土地属相应镇、村、组集体的所有权;对承包到户的农民承包土地,开展调查、地块测绘、确权、登记、颁证,赋予农民的承包权长期不变;鼓励农民将承包地流转给种田大户、专业合作社、农场主、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签订合同,规范有序流转,对规范流转的,根据经营主体的申请,办理流转经营权证书。从而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离。
    三是建立市场,促进经营权有序流转。搞活农村经济,必须将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推向市场,实现可流通,才能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才能保证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的实现。姜堰区成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建立区、镇、村三级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将农村土地经营权纳入市场自由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开展土地流转交易的信息发布、价格指导、组织交易、合同鉴证、价格评估等。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创造条件。
    四是建章立制,探索经营权抵押融资。姜堰区政府出台了《农村产权交易暂行办法》、《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由区农工办负责办理抵押登记工作。人行姜堰区支行、农村商业银行、农工办等部门通过认真的研究谋划,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融资办法。农民或农场主依法,通过程序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取得合法证书后,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融资,商业银行对申请融资人进行融资需求、资格等方面的审查,同时对抵押物委托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价值的认定或鉴定确认,经融资双方签订融资抵押协议,申请抵押登记方办理《他项权证》,正式办理抵押融资。
    五是建立补偿,降低抵押融资风险。土地经营权、流转经营权属弱担保,存在很大的风险性,姜堰区出台了《三农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对发放三农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2%的风险补偿。同时我区将建立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补偿基金,对用经营权抵押融资出现的不良贷款,给予一定的补偿。
    目前,全区共颁发流转经营权证26本,为22家家庭农场主提供流转经营权证抵押贷款945.35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泰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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