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四项机制破解“水乡”水环境整治难题

来源: 时间:2015-10-20 点击数:

    兴化市地处里下河腹部,平均海拔只有1.8米,境内湖荡密布,沟河纵横,共有中小河道12124条,水域面积627平方公里,属典型的水网和锅底洼地区。近年来,针对水体富营养化、水生植物疯长、河床淤积的状况,兴化市多措并举,持续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成为水乡百万人民认可度和满意度较高的民生工程。
    一是建立稳定资金保障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代补资金1000万元,对验收合格的乡镇实行双奖代补。乡镇每年根据本地水面清理工作量的大小从乡镇财力中安排水环境专项整治资金,用于保洁公司及临时用工的支出。在整合省以上河道疏竣项目的基础上,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多万元,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结合农村废沟塘复垦,对急需疏浚的生产河进行清淤,恢复其原有生产、交通功能,畅通圩内水系,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二是建立长效管理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场运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市级河道责任在市,乡级河道责任在乡镇,村级河道责任在村。认真落实“河长制”,明确管护责任。城区范围内的河道自来水取水源河道由市城管部门负责;市级骨干河道和乡级河道,由所属乡镇负责,采取市场化运作,公开招标,落实水环境保洁公司,实施打捞和长效管理;村级河道由所属村负责,对农业圩内各类河道进行打捞。
    三是建立严格督查考核机制。市政府从市级机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市督查组每季度对主要骨干河道、道路交通视野范围内的水环境开展督查。农业圩内和村河道由乡镇督查指导小组每月督查一次,通过市乡联动督查考核,推动水环境整治常态开展。
    四是建立规范验收评比机制。每年4月份和12月份,由市纪委牵头,财政、水务、农委等部门参加,对照“三无两有”的标准,对各乡镇河道逐条验收,并对54处拦污卡口管理情况逐一考核验收。经市级验收组验收合格标准的,奖补资金全额兑现;基本合格的兑付70%;不合格的取消奖补资金,通报批评和公开曝光,并限期进行整改到位。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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