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744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 时间:2015-10-19 点击数:

    日前,太仓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意见》和《太仓市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2013-2014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拨付生态补偿资金7503万元;2015年,全市安排预算用于生态补偿的资金为7440万元,为太仓生态环境保护提供稳定的财力保障。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财政安排的生态补偿资金规模也越来越大。太仓进一步调整生态补偿政策,不断完善补偿机制,管好、用好补偿资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偿对象、申报制度、资金使用、生态保护职责等。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原来补偿范围是水稻规模化种植面积和村自主经营的水稻种植面积,现调整为列为“四个百万亩”保护的实际种植水稻面积,同时增加对生态湿地村的补助。三是提高补偿标准。水稻种植补贴标准从从200元/亩提高到400元/亩。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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