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多措并举”促新农合大病保险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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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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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赣榆区不断创新,多措并举,力促新农合大病保险健康可持续发展。
调整筹资标准。区合管办每年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一定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参合对象无需额外缴纳费用。2015年将人均筹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20元,全区88.7万人参合,大病保险基金达1700多万元。
提高保障水平。参合对象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给予再次补偿。目前,该区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2万元,补偿比例普遍提高5个百分点,按照55%-85%实行分段补偿,并将材料费及非新农合用药和诊疗项目费用按照35%计入报销范围,大大提高了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大病保险运行监管,督促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行保费单独核算,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其盈利率。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强化诊疗行为规范,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促进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可持续运行。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