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江苏省法治乡村建设,日前,省依法治省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江苏省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决定从2019年到2022年,全省建成法治乡村建设“百”个示范村、“千”个品牌村、“万”个标准村,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更加完善,农村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的“两完善三提高”任务目标,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谱写江苏农业农村发展新篇章筑牢坚实的法治基础。
《行动计划》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攻方向,着力构建涉农立法、基层执法、司法保障、农村普法“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探索开辟法治护农、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重点实施“四大行动”:以“体系完善行动”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组织、宣传、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法治乡村建设体系;以“基础强化行动”提升乡镇司法所、村司法行政服务站的法治乡村建设实战能力;以“惠民服务行动”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智能法律推送等精准便民服务;以“载体优化行动”做优做强民主法治示范村、乡村道德银行、乡村法治文化阵地“三大载体”,厚植法治乡村建设的基础和内涵。《行动计划》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提升等三个阶段,对每阶段工作要求、推进节点、成效总结作出具体安排。
《行动计划》在符合国家要求、体现农村实际的基础上,突出强化建设责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将行动计划作为全面依法治省和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和基层政府政绩考核体系,明确涉农相关部门的具体任务,压实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突出优化刚性举措,科学设定法律明白人培育、家规家训展示、宪法宣传载体等多项硬性指标,避免形式化、绝对化,确保行动计划落地见效;突出深化互动融合,注重与乡村振兴“四类村”、基层网格治理及社会力量等相融合,促进形成社会各领域、各层面同频共振、共同发力的法治乡村建设态势。
据悉,《行动计划》为全国省级层面最早出台,有力推动打造江苏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升级版。多年来,全省各地实施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普法助民村居行”等系列活动,全省农村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司法行政服务站、法润民生微信群建成率100%,帮助2万多个村梳理修订村规民约,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32个,省级创建率达45.6%,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将召开全省法治乡村建设现场会,全面部署三年行动任务,法润江苏普法平台将联动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开辟“建设法治乡村 服务振兴战略”专题,推动全省上下迅速掀起法治乡村建设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