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四大举措着力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

来源: 时间:2015-12-14 点击数:

    武进区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思路,采用“宜村则村、宜组则组”的改革形式,在全区范围内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截止目前,全区累计组建股份合作社921个,其中联社1个,村级76个,组级844个,持股农民达25.68万人,量化资产总额28.2亿元。成立后的村级股份合作社运作良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改革的成效比较明显。
    一、深入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开展全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工商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股东资格界定的指导性意见》、《关于印发〈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操作规程〉的通知》等四个规范性文件,并编印了“资料汇编”,提供实务操作各个环节的材料样本供基层参照执行,为面上改革推进作好铺垫。
    二、强化组织保障,凝聚改革共识。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镇村积极搭建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研究部署改革任务,强势推进改革工作。区镇通过会议、报纸等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活动。专门举办改革工作培训班,统一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
    三、严抓“三个规范”,精心组织实施。一是抓程序规范。从方案确定,清产核资、股权量化、股东代表及“两会”选举、章程的制订等程序上都充分体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思想,切实提高改革过程的透明度和广大村民的参与度。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就是开好“三个大会”,做好“五项公开”。“三个大会”指动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五项公开”指实施方案公开、清产核资结果公开、“三会”成员名单公开、股东清册公开、章程公开。二是抓操作规范。在改革形式上,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行政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征地拆迁等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有集体净资产的村,建立村股份合作社,将集体净资产留足集体股后折股量化到人;其他零资产、负资产的村,采取“固化不量化”的办法,进行成员资格界定。在改革方法上,坚持“先试点、后推开”的改革思路,试点先行,示范引路,每个镇先搞1-2个试点,培养改革的骨干力量,然后再面上推开。在改革步骤上,严格按照《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操作规程》要求,按五个阶段十四项工作,逐项实施。在改革重点上,把握好清产核资、股东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和机构组建等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农村政策规定,做到规范操作、稳步实施,防止出现偏差。三是抓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以《章程》为基础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来促进管理的科学化。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政策法律的规定认真制订章程,明确股份合作社的目的性质、股权设置、股东资格、权利义务、民主管理等内容,重点建立健全资产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制度、“三会”工作活动制度、民主管理和社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切实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加强后续管理,巩固改革成效。合作社能否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合法主体,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后续规范管理是工作基础,也是重要保障。首先,积极组织合作社开展工商注册登记,引导其取得法人资格。其次,积极建立健全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组织机构,任期届满后,按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确保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努力在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内形成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同时,为提高合作社的资本经营能力,积极探索推行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理事长负责制,逐步引入职业经理人从事高级管理,加大与现代企业的接轨步伐,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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