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

来源: 时间:2015-12-16 点击数: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提升农村地区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苏州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的工作办法》。
    一是建设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所用设备和垃圾收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处理站建设应选择适当位置,一般以一台设备覆盖500~800户为宜。处理站尽可能利用原有旧房,可以采取一村一建、多村合建的形式,通过改造提升,节约资金,降低成本,也可利用原有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处理站,将镇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企业纳入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理统一规范管理。
    二是科学分类投放。按照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属性特点,将垃圾分成可堆肥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大类进行处置。
    三是完善收运模式。行政村(社区)确定专人上门收集村民分类的可堆肥垃圾,使用专用设备运至处理站,并对收运过程进行信息化统计。
    四是创新管理手段。垃圾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肥可采用以下三种管理模式:一是由镇(涉农街道)对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进行统筹管理,委托当地有机肥工厂统一运输、加工、经营,提高有机肥附加值,以商品形式对外销售;二是采用承包制,工程运行正常后,由村内合作社或农产品种植户承包使用有机肥,并承担部分工程管理运行费用;三是以奖励或福利形式,提供村民用于改良土壤。
    五是建立激励机制。市本级建立城乡垃圾分类监管平台覆盖各区,各县级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开发信息化系统,并接入市级平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抓手,实行量化统计、精细化管理,按信息系统登载积分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并在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具体奖励办法由各镇(涉农街道)或行政村(社区)自行制定。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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