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不断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显成效

来源: 时间:2015-12-17 点击数:

    近年来,常州市深化完善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农村扶贫开发初显成效。目前溧阳、金坛的城乡低保标准达590元,武进、新北分别达620元、670元,低收入人口脱贫转化完成率达60%以上。
    一是把精准扶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精准帮扶和茅山老区开发紧密结合,坚持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加快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分类施策,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完善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机制。
    二是深入推进茅山老区帮扶工作。常州市不断拓展帮扶思路,完善帮扶办法,落实帮扶责任,确保老区低收入农民人均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所在辖市确定的扶贫标准。
    三是加快农村低收入人群转化步伐,按照“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的定位,落实低保政策,推进精准扶贫。通过精准扶贫,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最大限度地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让一个人掉队。
    四是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创新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整合扶贫资金和各类相关涉农资金,探索建立专门的非政府非营利的扶贫基金会,对扶贫项目实行以奖代补试点。大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规范救助制度,完善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因老致贫、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灾致贫等问题。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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