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四大举措合力营造经济薄弱村转化的良好环境
常州市高度重视经济薄弱村转化升级,制定四项保障措施,强化领导,因村施策,推动全市经济薄弱村转化升级,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帮扶基金。市财政每年拿出1000万元建立经济薄弱村发展扶持基金,在中心城区、开发区或有条件的镇建造或购置物业,所得收益专项用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市级基金扶持到村的项目资金,镇财政按不低于1:1进行配套。鼓励各级金融机构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信贷扶持。同时,各级各类帮扶资金和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统筹集中用于经济薄弱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效设施农业发展、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
二是实行税费奖励。对经济薄弱村集体物业租赁产生的税费,实行财政以奖代补;对村集体物业项目建设、公益事业建设及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中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属于本级收取的行政性规费予以奖返,涉及到的服务性收费按成本收取。
三是财力留成返村。凡村范围内新发展的二、三产业项目或村招商引资到市、镇工业集中区和三产集聚区的项目,企业新增税收的地方留成财力,按一定的比例由市、镇财政奖励到村。
四是结对挂钩帮扶。市政府将建立市领导联系、市级机关结对、所在镇重点帮扶工作机制,定工作责任、定转化措施,不转化、不脱钩。还将开展以企带村、富裕村与薄弱村结对共建活动,调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经济薄弱村共同发展村级经济的积极性。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常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