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农机化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农机作业总收入达4.7亿元
“十二五”以来,灌南县坚持以农业和农村经济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引导农民不断增加农机投入,努力提高全县农机装备水平,农机化事业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县农机化事业不断进步,整体工作全省升位次、全市保第一、全县有进步。先后获“全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全省推进农机合作社发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截止2015年10月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121.86万千瓦,较“十一五”末增长50.56万千瓦;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89.3%,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3个百分点,全县三麦、水稻主要农作物基本实现机械化。全县农业机械保有量不断增大,拖拉机保有量达27032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4472台,较“十一五”末增加2724台,联合收割机3518台,较“十一五”末增加860台,水稻插秧机8943台,较“十一五末”增加6652台;植保机械达5910台,较“十一五”末增加628台;秸秆还田机3718台,较“十一五”末增加2088台;果蔬保鲜设备1946台,较“十一五”末增加1125台;农机作业总收入4.7亿元,较“十一五”末增加2.4亿元。水稻机插秧普及推广连续五年位居全市第一。
“十二五”期间,我县共争取使用农机购置补贴及农机化发展项目资金23957.29万元,项目数与资金量全市位居榜首,涉及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有效地提升了全县农机装备水平,加快了农民的增收步伐。
全县共实施机插秧227.6万亩,机插水平达84.3%,较“十一五”末增加44个百分点,增幅全省第一;实施秸秆还田358.85万亩,还田率达58.9%,较“十一五”末增加45个百分点,绝对值全市第一。好成绩离不开好的做法。县农机局成立了指导服务小组,负责机插秧、秸秆还田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还田的好处和做法,激发农民实施秸秆还田的积极性;各乡镇秸秆还田考核指标细化落实到村组、农户,确定机械配套需求量。同时,各乡镇将秸秆还田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状,镇村干部实行保证金制度,责任到人,压力到户;以购机补贴政策为契机,鼓励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购买插秧机及秸秆还田机具,对购置插秧机和秸秆还田机的农民,优先安排计划,落实补贴资金;在落实上级购机补贴的基础上,县政府安排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奖补购买插秧机、秸秆还田机并积极投入使用的农机户。
五年来共举办各类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320期,培训农机从业人员16500人次,4500人通过培训、鉴定并取得了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把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作为此项工作的共同载体,形成联动机制,实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与路检路查相结合,与年检年审相结合,与跨区作业证申领相结合,与行业管理、从业资格相结合,全方位、多方面动员机手参加。通过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造就了新型农机作业队伍和技术型农民,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
五年来共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124个,其中省星级合作社20个,全国示范合作社3个,实现全县11个乡镇全覆盖,全县78%行政村都有农机合作社,入社社员28620户,拥有各类机械28650多台,资产达2.8亿元,机库面积32000平方米,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11万亩,已成为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2015年,全县机插秧82%都是由农机合作社栽插服务的;夏季麦秸秆还田75%都是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的。
充分发挥经纪人协会作用,每年都组建跨区作业服务队,远赴广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四川、重庆等从事跨区作业服务工作,每年为农民增加收入8000万元以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全县机手的欢迎和肯定,也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农民的一致好评。为满足企业麦草收购需求,每年都组织人员从江都、南通等地引进高性能联合收割机,在沂河淌内组织抢收,做好外地机手的接待、协调以及机具的维修服务等工作,为外地机手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