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多举措促农民工 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来源: 时间:2016-01-08 点击数:

    截至2015年年底,南京全市农民工已达181万人,他们为建设美丽南京付出了青春和汗水。为了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意见》要求,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加强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服务,尤其是建筑业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服务。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到卡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促进农民工等群体依法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切实做好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鼓励农民工创业

    在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的基础上,《意见》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村劳动力就地创业,明确相关部门要为农民工创业提供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鼓励农民进入家庭服务行业创业,将小门店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培育为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家庭服务劳务品牌,逐步形成家庭服务业城乡一体发展局面。

    为了培养农民工必要的职业技能,南京市将在全市郊区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使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每人都有一技之长。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

    合理规划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使其逐步平等享受市民权利。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加快推动全市流动人口积分入户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与农民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和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等挂钩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按照国家“两为主”要求,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

    图书馆博物馆对农民工免费开放

    《意见》要求,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农民工同等免费开放。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资助政策、免学费政策和免寄宿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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