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策创新——6年获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奖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对“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进行了表彰,太仓市《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被表彰为江苏省2015年度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成果。自2011年以来,太仓已连续6年获得这一奖项。
近年来,太仓把加快构建“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创新突破,在全省首创发展合作农场,农村劳务合作社开全国先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农村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增至790多家。尽管近年来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农场用工缺乏劳力、经营管理缺乏人才、农场运作有待规范、经营素质有待提高等薄弱环节日益显现出来,迫切需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构建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我市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
去年,太仓市专门出台了《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该《意见》着眼于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在突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分类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不仅明确了我市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而且明确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措施及相关政策,还明确了太仓市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
一年来,太仓全面推进该《意见》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去年,太仓结合《意见》的实施,进一步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水稻种植生态补偿资金7000万元,资金直接补贴到村。同时,对合作农场集体自主经营的水稻面积,再按每亩每年200元予以补助,市、镇财政各负担50%,每年约1400万元。这两项加起来,村均奖补资金达到90万元,切实增加了村级集体经济的收入,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干部发展合作农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此外,该《意见》还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规范化。太仓对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或服务成员能力有较大提升作用的项目,获得苏州市二星级、三星级,江苏省、国家级示范社的合作社,获得相关部门认定推广的家庭农场等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规模每年达160万元。
推进政策创新,是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的重要抓手。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市将进一步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不断推进农业农村政策创新工作,加快农村改革发展。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