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实施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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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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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县城农贸市场规范管理,营造整洁、有序、卫生、安全的市场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日前,阜宁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并实施了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办法。
该《办法》以打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和经营秩序为重点,以保障食品安全为中心,以强化市场制度落实和日常管理为手段,以提高市场管理人员和经营者素质为保证,全面提升县城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实现县城农贸市场环境整洁卫生、摊位划行归市、车辆停放有序、食品安全放心、市场稳定繁荣、管理长效持久的目标。
《办法》从加强新建市场的规划、加强已建市场的管理入手,制定了详细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建立制度,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同时,强化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商务局、城管局、卫计委、农委、公安局、消防大队、住建局、物价局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