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创新为农村改革发展注入新动力
最近,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农业农村政策创新成果”进行了表彰。太仓市《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被表彰为江苏省2015年度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成果。自2011年以来,太仓已连续6年获得这一奖项。
太仓的三农政策创新工作,缘何能在全省连续6年获奖?这些政策创新,给全市农业、农村发展以及农民增收带来些啥?最近,我们专门走访了市委农工办相关负责人,请他进行了解读。
特别策划
2010年
政策创新关键词
村集体经济发展
2010年,太仓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意见》,进一步转变村集体经济增长方式、创新发展模式、拓展发展空间。
该《意见》提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与村庄整治建设、农村土地整理等紧密结合,从体制和机制着手,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促使村级经济发展的战略转型,力促村级经济实现跨越提升;鼓励村集体积极参与城镇的功能板块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打破过去各自为阵、散乱无序的粗放的物业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并落实发展留用地制度,市里设立村级经济发展专项扶持基金,并启动第三轮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对村级物业进行支持和补贴。
该《意见》实施后,对村集体所缴的房产税、营业税等,实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政策,切实减轻了村级集体经济的负担;拓展了村级经济发展路径,增强了村级经济发展后劲,促进村级经济均衡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在村级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基础上,加快股权固化改革,规范分配制度,逐步提高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分红水平,增加了农民资产性收入。
2011年
政策创新关键词
农民持续增收
2011年,太仓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意见》,切实解决与全市经济发展速度相比,农民收入增幅依然不快,与基本现代化指标值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的问题。
2012年
政策创新关键词
新型职业农民
2012年,太仓市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切实解决农村中有一定文化的青壮年劳动力大多转移到了二三产业,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现象较严重的问题。
该《意见》着力于整合培训资源,建立职业农民人才成长机制,加大市财政扶持力度,构建完善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整合现有分散的涉农培训资源和资金,采取“职业院校+若干基地”的培训模式,进行“理论+实践操作”的培训;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项资金,并列入市财政预算,重点用于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培训、技能鉴定及引导奖励。参照工业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标准,建立由个人缴费、单位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职业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新型职业农民的后顾之忧。
该《意见》的实施,将分散的培训资源和资金有效整合,使得培训更具针对性、系统性、实用性、实效性。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优秀的农村实用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上。2013年起,太仓市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列为政府实事工程,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培育6500名各类农业农村实用人才。
2013年
政策创新关键词
劳务合作社发展
2013年,太仓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 促进农民就业创业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活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更加有效地整合农村劳动力资源,实现农民充分就业和持续稳定增收。
该《意见》加大了对劳务合作社发展的项目支持、拓展农村公益性岗位范围、突出加大补贴力度、提高社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额、引导劳务合作社特色化发展。《意见》提出,凡市、镇(区)政府和行政村(社区)负责的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等公益性项目,一律发包给农村劳务合作社,并享受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并将农民劳务合作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调整到每人每年300元,最高保额增加到40万元。鼓励农村劳务合作社开展就业创业项目创建活动,形成一批“一社一品”典型。
该《意见》的实施,形成了支持农村劳务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就业困难农民的持续增收,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加大项目支持、加大补贴力度、拓展农村公益性岗位范围等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为农村劳务合作社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推动合作社健康发展。
2014年
政策创新关键词
村级经济联合发展
2014年,太仓市出台了《关于鼓励村级经济联合发展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快推进村级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向集聚、抱团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该《意见》明确了项目的实施主体和项目要求、用地支持、税费优惠、规范的操作程序等;提出村级经济联合发展项目以标准厂房、不可分割的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用房、农民喜事会所等经营性物业用房等为主;村级经济联合发展项目涉及到的相关税费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奖则奖”的原则给予优惠;形成太仓市村级经济联合发展平台名录。项目每年两次实行集中申报,经相关部门对各地的用地计划和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后,形成文稿报市政府审定。经审定的项目实行会办制,简化办理流程。
该《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增强了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后劲,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营造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规范了项目的实施。改变了以往各村各自为阵发展物业项目的做法,通过联合发展,项目呈现出区位优、体量大的特点,发挥出规模集聚效应,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015年
政策创新关键词
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5年,太仓市出台了《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明确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措施及相关政策。
该《意见》,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着手,探索培育、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路径,推进农业集体经营、合作经营、家庭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突出了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分类指导,并从用地、资金、用电、职业农民培训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对合作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
该《意见》的实施调整完善了生态补偿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水稻种植生态补偿资金7000万元。同时,对合作农场集体自主经营的水稻面积,再按每亩每年200元予以补助,每年约1400万元。这两项加起来,村均奖补资金达到90万元。对获得苏州市二星级、三星级,江苏省、国家级示范社的合作社,获得相关部门认定推广的家庭农场等给予资金奖励,奖励规模每年达160万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