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突出”谋划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和服务行为,强化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成效和水平,我市用四个“突出”开展“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一是突出项目争取,适应新要求。全面提升现有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把农业综合开发和市级标准粮田改造工程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民生工程,以实实在在的业绩赢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积极主动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多方尽力争取,力争使更多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落户兴化。科学精心包装储备一批项目,进一步提高项目的中选率和适用性。
二是突出扶持重点,创造新业绩。重点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田、水、路、林综合治理为目标,实现桥相连、路相通、林成网、旱能灌、涝能排,扎实有效地稳定粮食生产。重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家庭农场牵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支持其做大做强,促进地方优势主导产业发展。
三是突出规范管理,引领新常态。坚持把项目选项入库制、项目公示制、现场勘察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制和资金县级报账制等系列管理制度贯穿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始终,修改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诚信考评办法,研究出台《兴化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兴化市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办法》等系列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四是突出队伍建设,展示新形象。大力弘扬泰州市委书记蓝绍敏提出的“三不相信”精神,始终把精力放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上,用在谋划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的长远发展上,着力塑造“勤奋、务实、清廉”的农开人形象,全力打造“项目质量最高、资金使用最优、开发效果最好”的农开工作品牌,努力实现兴化农业综合开发新跨越。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