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规范新农合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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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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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金湖财政三措并举,细化新农合资金的筹集、兑付、监管等环节管理,推动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运行。
一是筹措落实资金,确保及时到位。本着“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将配套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确保新农合资金及时到位。
二是建立公示机制,确保公平公开。每月5日前,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上月参加人到县外医院住院补偿情况,县人医、中医院公示上月参加人在本院住院补偿情况,各乡镇卫生院也将相应情况进行公示,通过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咨询等有效形式,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信息公开,保护农合患者的合法利益。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设立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所有基金的支出均需由县合管办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审核批准后将资金拨付至支出专户,确保其在规定时限内实现及时兑付。通过规范基金监管措施,建立健全补偿核查、审批制度,严防骗取补偿,杜绝超范围、超比例等人情补偿,切实做到录入参加人信息、代筹基金、缴费票据“三统一”,在保证保障水平的同时,防范基金支付风险,确保新农合资金足额、平稳、安全、有效的用在农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