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财政推新政扶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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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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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通市通州区出台相关财政奖励政策,加快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品牌知名度,进一步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根据政策规定,该区财政将对当年在南通、上海等大中型城市新增设立有一定规模直销店,并销售通州农副产品的,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业企业(含农业科技型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8万元、5万元。对获得省、市表彰“五个一”示范创建的先进企业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对当年被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新获准注册的农产品,每个商标奖励2000元。凡新获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称号的,则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