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启动苏州首个村(社区)干部岗位年金制度
来源:
时间:2016-03-23
点击数:
一是明确收益细则,体现双重激励。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村(社区)干部社会保障待遇的意见》,明确享受对象为累计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3年以上的现任书记、主任,并根据所任职务、任职年限不同,调整岗位年金的缴费基数、比例和方式,待到达退休年龄,经本人申请,可一次性领取本人账户本息余额。
二是明确运行机制,落实多方责任。建立“1+3”运行机制,成立岗位年金制度领导小组,制定《村(社区)干部岗位年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发农村干部岗位年金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市、镇、村(社区)集体出资比例为20%、20%和60%。三是明确退出原则,传达双重导向。《暂行办法》规定了岗位年金停止、暂停、支付共4个方面14款具体事项,并确定了不同处理措施,体现了对基层干部从严要求和关心爱护的双重导向。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苏州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