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多着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来源: 时间:2016-04-01 点击数:

    近日,兴化被省政府表彰为201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近年来,我市加大推动力度、落实关键措施,全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全市全年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136.48万亩,秸秆机械化还田率56.8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一是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市农业、环保、农机、财政等部门成立秸秆禁烧禁抛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考核和扶持政策。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技术培训,解除群众心中的疑虑。全年举办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班2期,培训技术能手320人次,在乡镇举办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班26次,培训1400人次。
    二是添置大中型机械夯实物质装备基础。2015年新增大中型拖拉机299台,31880马力,新增秸秆还田机械482台,其中反转灭茬机110台,新增高性能联合收割机321台。全年投入各类秸秆还田机具2365台套,这些机具的推广和使用,大大改善了全市农机装备结构,为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奠定了重要的物质装备基础,提升了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
    三是加快建设农作物秸秆收集贮运体系。通过市场化运作,鼓励秸秆利用企业及经纪人在兴化市建立秸秆收集加工站。加大秸秆综合利用考核管理。建成35个秸秆收集加工站和4处秸秆固化成型基地,收集加工秸秆近20万吨;食用菌生产、编织草绳、奶牛养殖场、农户作为燃料等其他形式消耗秸秆30万吨左右。
    四是全面推进秸秆收集利用第三方核查机制。明确秸秆收集利用考核的核查对象、核查原则、核查内容、核查程序、核查要求等,并通过招投标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负责核查认定工作。强化秸秆收集监督考核,确保秸秆收集量的真实性。
    五是创新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市财政安排800万元,充分利用第三方核查结果,对乡镇和相关企业进行考核。将市下达乡镇的秸秆“双禁”工作奖补经费与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挂钩;对收集加工销售的站点,以考核用电量为主要依据,测算出秸秆利用数量;对新建秸秆收集加工基地的投资主体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秸秆收集量超过2000吨的秸秆收集加工利用基地,每吨奖励企业50元;鼓励报废手扶拖拉机,每报废1台奖励500元;鼓励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市财政每台奖励5000元。
(稿件来源:全国农村经济动态监测点江苏省兴化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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